2025-08-10 11:02 浙江
近日,上海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关于程某华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关于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科研经费问题的通报》等2则通报,据通报,该校二级教授程某华在某国自然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提供虚假信息,将其指导的硕士生X某某表述为博士生,并致项目“烂尾”被降低岗位等级,被查处后,程某华不服处理,滥用司法资源进行滋扰性诉讼,并在网络空间进行炒作引导舆论被校方通报。
该校工程师徐某套取科研经费145万余元被校方开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程某华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程某华,原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二级教授,2022年8月退休。
经查明,程某华在2015、2019、202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某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提供虚假信息,将本市某高校(非上海交通大学)的在职教师Z某、X某表述为上海交通大学的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将其指导的硕士生X某某表述为博士生,并致项目“烂尾”。其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等相关规定,更违背了科研人员应当遵守的学术规范和职业道德,损坏了公平诚信、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2022年7月,我校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办法》给予程某华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2022年8月,程某华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2022年9月,我校完成复核工作。2023年3月,程某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公正委员会维持了我校对程某华作出的处分决定。
被查处后,程某华仍然不能认识自身错误,滥用司法资源进行滋扰性诉讼,并在网络空间进行炒作引导舆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
程某华案例暴露出我校在加强科研诚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及法制教育的不足。我校已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切实强化教师队伍科研诚信建设,加大对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于退休教师程某华个人,我校也将加强教育引导,望其能早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科研诚信等问题。
二、关于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科研经费问题的通报
原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程师徐某,利用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相关横向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过程中,为套取项目资金供个人使用,于2020年9月至2024年4月间,采取虚构业务支出、虚列人员劳务费用、虚构发放绩效酬劳、虚构人员公务出差等方式,从其负责的科研项目中套取经费总计145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购买房产、个人理财、家庭消费等。案发后,徐某全额退赃。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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