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19 日入职
2025 年 6 月 17 日提出离职
2025 年 6 月 25 日正式离职
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 36 天。
进公司面试的时候并未告诉我需要装卸货,由于身体原因,提出离职。
公司从入职到离职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要求公司支付六天的双倍工资差额。
这是公司给劳动仲裁提交的答辩书。
明天开庭了,如何反驳?
这个鸟公司嘴脸也是很大,经我了解,公司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所有人都没有签,干了好几个月好几年都没有签过合同,求证过之前的同事。🥺
不是差这几天钱,是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去面试的时候说只要干好我分内的事就行,结果去了什么都要干,还要装货卸货,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