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小西cicero 2025-07-23 18:06 上海
罗伯特议事规则,那个最常被忽略,却至关重要的首要原则。
各位好,最近这两天比较忙,由于我的生活状态发生变化,又是一个人,所有琐事都必须自己忙前忙后,所以近期总是抽不出时间写精品长文。
今天本来总算抽出一点时间,想坐下来安安静静写篇好文章,刚写了几个字又被打断了。
因为朋友告知我,我所剩无几的一个读者群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过去看了一眼,可不是么。一上午,至少吵了两架。
于是不得不搁笔,去做我其实并不擅长的“和事佬”,这个工作并不好做,你和蔼温柔一点,别人说你在和稀泥。严厉专断一点,人家说你不就是个臭写字的么?神气什么?偏向和你熟一点、线下有交集的朋友,对方读者会觉得你拉偏架,对你很失望。挥泪斩马谡,把朋友踢出群,回头人家又会质问你为啥要做这种“亲痛仇快”的事情,你这种朋友,算是白交了。
总之处理到最后搞得自己心力憔悴,好在能托付给一位朋友,我跟她说,以后这个群一切杀伐决断,您替我全权负责吧。争吵我一律不管了——管我就没时间码字了。
这样这场风波才算有了个了解。
但闲下来之后,原本写稿的思路也没了,我索性开始“爬楼”看看这些纷争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看过后,我发现很有意思——两场争吵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群里的讨论出现了“讨论中心偏移”。
“讨论中心偏移”是一个我自己临时想到的词汇,这个词的灵感来自于《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本美国将军罗伯特所写的,教导人们到底该怎么说理论事的小册子。前两年在中国的知识精英圈子里还是蛮火的,很多人都会引用这本书中的若干原则,认为它们是很多中国人日常讨论中所缺乏的。
比如,发言者平等平权,发言者的发言机会应当被均等尊重,交替进行、发言时长应当被平等限制。
比如,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所有的讨论发言应当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再比如,会议如果要形成决议,动议的通过要求“赞成方”的票数严格多于“反对方”的票数(平局即没通过)。弃权者不计入有效票。
这些罗伯特议事规则提出的,被反复提及的规则当然都很重要。但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大多数中文论者在介绍这本书或主张该书规则时,都有意无意忽略了罗伯特12条议事规则中的第一条,而它,本来其实是该议事规则一切后续条款的基石,也是十二条中最重要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第一条——动议中心原则:动议是开会议事的基本单元。“动议者,行动的提议也。”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仅关于某个或某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这个原文引述听上去有些生硬,但翻译一下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一切讨论都要立足于“有事”这个前提,有事,大家才要聚在一起讨论事情。并且讨论的进程应当是高度围绕、并且只关乎这个“事”(动议)本身的,哪怕这个动议,仅仅是传播或说服参与讨论者接受某一观点。也不能在讨论中发生“讨论中心偏移”,说着说着拐到别的事情上去。
比如一个群现在讨论俄乌战争的正义性问题,那话题就应该只高度限定在俄乌战争正义还是非正义之上,至于这场战争俄罗斯如果输了,对中国到底有利还是有害,这是另外的一个议题,不应当在这场讨论的范围之内。
再比如讨论宗庆后几个子女之间财产官司的事情,那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就只应该讨论这一件事的孰是孰非。至于“非婚生子女抢夺遗产,会危害原配妻子和其子女财产继承权”这个话题,首先宗馥莉的那几个弟弟妹妹到底是不是“非婚生”,宗庆后和杜健英到底是再婚、隐婚、重婚还是非婚?这件事本身现在都是存疑的。那么直接把杜健英的几个儿女定义为“庶出”或“非婚生子”,并把两个议题放在一起讨论,这个行为本身就包含一种强行假定,和不合理暗示,所以这样讨论下来,当然只能越说越乱。
所以,动议中心原则,其实是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核心与灵魂。“言之有事,一事一议,就事论事。”没有这种认知,后续谈再多“互相尊重”“平等发言”“民主投票”,其实都是白瞎。
但是爬楼的时候我发现,很多国人在讨论几乎任何话题的时候,真的很爱进行“中心偏移”,比如某个话题上一方很雄辩,另一方发现说不过,往往本能的就会突然的“枪头一转”,拐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比如“就算乌克兰真的是在进行自卫反击、保家卫国,他们赢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么?作为中国人,我不希望他们赢!”
再比如“就算宗馥莉对她的几个弟弟妹妹确实下手狠辣、毫不留情了一点,但是放任非婚生子女这样来抢夺遗产的继承权,以后那么多原配妻子、儿女岂不是要生活在恐惧中?我不希望这样事情发生!”
当这样的话一说出口的时候,讨论议题其实就已经悄然发生了偏移,前一个议论中的失败方,连正经承认一句自己在这个话题上失败的声明都没有,就跟《猫和老鼠》中的杰瑞钻进老鼠洞一样,悄然的就把话题给转移了。
而很有趣,在大多数讨论中,被转移话题的那一方,往往也不会意识到对方转移话题的严重性,他们就在这个节点上轻轻的放过了对方,自信的进入另一个话题里了。
这样的事情循环往复,让中国人的话题讨论往往成为了一场无休无止的“话题追逐战”,双方都在广袤的话题阵线上打游击,见这个议题不妙就立刻“转进”下一话题。最后你会发现追了半天谁也说服不了谁,双方也不会在任何一个议题上达成真正的合意。吵到最后,再好脾气的人可能也会忍耐不住踏过“不进行人身攻击”的界限,于是讨论就彻底崩盘了。
而这样的讨论习惯,在我们的思维中可谓源远流长——比如近代中国人特别熟悉的“路线斗争”这个说法,本质上就是消解了就事论事、一事一议的空间,似乎在正确的“路线”上,即便办的错事、做的错决定也可以用“路线是正确的”去解释弥补。反之,只要“路线”错误了,从属某个错误的派别,则一切其实有道理的议题和主张,都一同错误。会议的动议中心原则在这种思维下就完全无法存在了。
往前追溯,北宋末年的王安石变法,之所以最终成为了“分裂天下”的肇因,其实也是这个原因——王安石领军的新党和司马光带领的旧党,本来只是在针对“青苗法”“募役法”这些具体法条是否达到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个目的进行可行性讨论。但与现代议事制度不同,双方不仅没有对各个法条可行性做具体的分割讨论,而是一个主张“新法尽行”,另一个要求“新法尽废”,而且讨论着讨论着,议题就开始发生偏离,从经济转移到政治、军事、文化,乃至哲学高度——一方骂另一方为迂腐,另一方则斥这一方为小人。乃至到了北宋快完蛋的宋徽宗、宋钦宗年间,新党和旧党的主张标志已经早已不是青苗、募役这些东西了,而是在军事上到底应该主战,还是主和。两党互相攻讦,交替柄政。导致了北宋在一系列后续行动中进退失据。
正如郭建龙先生在《汴京之围》中所总结的,当王朝本来不应发动战争时,主战的新党上台、联金灭辽,引火烧身。而当王朝必须用一场坚决的抵抗遏制金人的贪欲时,主和的旧党又得势,一味退让,导致了灭亡。
反倒是当时急速崛起的金朝,虽然组织制度原始,却有一种奇特的“抹灰议事”制度——每遇重大军议,各部军事主官不论大小都能聚在一个香灰沙盘前指手画脚、各抒己见。最终达成合意之后,香灰一抹,会议上的一切争论都要一风吹,谁也不允许记仇、更别说报复。
应当说,这种酷似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抹灰议事”制度也许正是金朝前期议事决策效率远胜过看似“文明”的宋朝的原因所在。
而再往前追溯,到了先秦时代那里,你又会发现,“转移话题”这个能力,简直是刻在我们的文化基因里的。
论语中有记载:“宰予字子我。利口辩辞。既受业,问:“三年之丧不已久乎?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穀既没,新穀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於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君子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故弗为也。”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义也。””
在这段记载中,你可以发现,孔子的弟子载予,本来跟他老师提出的是一个具体可行性问题的讨论——您提出的受丧三年这个提议是不是太不具有可行性了?三年不正经干活,别说普通百姓了,士人要维护礼乐,这也不赶趟啊!改短一点可不可以?
可是对于这么学生提出的这么一个立足于可行性的动议,孔子一点都没有心情给与正面回答和讨论,他明面上认可了宰予的建议——“心安则为之”——你内心安定你就去做吧。可是转过头来,立刻就对载予进行人身攻击,骂他不仁。
学生问你这事儿可行性如何,你立刻就骂学生良心坏了。你说这老师当的……
而且如果你系统的读过论语,会发现这段后紧接着就是“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宰予就白天睡个觉,孔子立刻就用劝论语里最狠的话骂他是朽木、粪土——我第一次读这一段的时候,真的是怀疑孔老夫子这里是记仇他这个学生了,一个话题没说过,就转到别的事情上跟他搞秋后算账。
不然你没办法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小错大罚。
其实在转移话题这个事情上,孔子本人还算好一些,更要命的其实是孟子。翻遍《孟子》的全书,你会发现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孟子最擅长的辩论术其实只有一条——说不过就骂对方是无父无君的“禽兽”,把一切话题都转移到道德和人身攻击上去,就结束了。
如果说,同时代古希腊柏拉图那些《理想国》《会饮篇》一整本书围绕两三个话题展开辩论的文风,是后来《罗伯特议事规则》将动议中心原则确立为标准的远因。那么,《论语》《孟子》中这种经常聊着聊着就转换话题,万法归“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的聊天方式,则给我们中国人转移话题的天赋奠定了基础。
或者说的好听一点,也提气一些,我们中国人聊天喜欢“通盘考虑问题”、比较有大局观,一个问题上聊天说不过你,没关系,立刻换下一话题,反正最后能把你批倒就结束了。
小时候看《我爱我家》,第一集《发挥余热》讲傅明老爷子退休后指导家庭工作 ,结果搞得鸡飞狗跳、群情激愤,被逼着做了自我检讨,退居二线,可转头傅明就整了一家人一堆的小辫子,把他们收拾的服服帖帖。现在想来,大约也是这种转移话题的神功使然吧。
“我们在工作中是犯了一些错误。”
当然我们也得说,美国人虽然写出了《罗伯特议事规则》,但具体实践中也未必那样严守“动议中心原则”,你看现在美国两党的国会山博弈,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讨论中心偏移”,双方在国会中的博弈早已放弃了华盛顿所设想的绅士政治一事一议的原则。而习惯于拿各种议题来进行筹码、交易——你在减税动议上不放我过关,我就在援乌问题上卡住你,最后每一个议题的讨论都不是仅就该问题的可行性展开的,而是涉及到彼此复杂的博弈、权衡,甚至最终发展到党同伐异、人身攻击乃至盘外使黑招。美国政府经常因为国会的这种博弈而发生停摆、犹疑和失误。
这个世界上最扯的争吵,不是“你说城门楼子,他说肩膀头子”,而是你说想修个城门楼子,他就说咱必须先把肩膀头子的事情说清楚再说。最后谁也干不成事。
美国政治目前所呈现的撕裂、衰落、低效等问题,从某种角度上看,也可以被视为其两党政治已经远远偏离了“罗伯特议事规则”等重要守则的结果。
“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仅关于某个或某一系列明确的动议,它们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行动建议。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这个要求看起来是那么的平常、不起眼,以至常常被人们所忽略,但或许,它真的是人类许多讨论得不出有效结论,甚至陷入争端的动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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