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各位jrs愿意花时间看小弟这个帖子,如果能给小弟些许建议小弟不胜感激。
此贴是关于小弟暑假工离职中一些纠纷的求助。
1️⃣大体经过如下:小弟在七月七日入职美团外卖骑手,于七月十三日选择离职,离职过程中突然出现此前从未提及的赔偿问题。
2️⃣具体经过如下:
七月五六日:我收到直招人发的消息,推荐我做外卖骑手,租车免费,于是我准备入职。
七月七日:我在这天下午办理了入职,签了合同,跟租车车行租了电动车(直招人跟我说用我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即可免费租车),且签署合同过程中由站长负责操刀,我负责配合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在这过程中我跟站长说明我最多干到八月初,且中间会有几天涉及到高考志愿填报需要请假,站长说没问题,于是填写合同,并跟我说合同很简单没什么问题需要注意,我就签了,并在下午签完合同后开始工作至晚上八点,随后返回站点接受培训,培训过程中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需要在一个月内有27天每天干够25单,平台会为我支付租车费用,与此前直招人说的不符合。
七月八日往后:在了解到租车实际并非免费后,我选择先尝试工作,结果在八九十日这三天属于新手入职熟悉期,平台给的单子很少,没有完成任务,在十一日才第一次完成了25单的任务,经过我分析后得出结论,熟悉期消耗三天,外加志愿填报消耗两三天,以及我只能干到八月初,想完成这个任务几乎不可能,又考虑到新手单子较少,工作效率过低,我在十二号和站长说了离职的想法,站长同意并随后让我联系车行,车行跟我说租车三天后一律按500支付租车费用。我当时傻眼了。
七月十三日:我在这天正式办理离职,与站点解除合同,但我为租车费用而感到像受骗一般,直招人跟我说的是免费租车,入职签署合同并工作后才告诉我要完成任务才能免费,离职又跟我说要支付500租车费,可实际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必备条款我浑然不知,站长也跟我说过合同很简单没有问题,我才放心签的,现在看来我需要知情的事项以及是否遵循我的个人意愿从未被提及和注意,我开始和站点及直招人协商,我个人认为合同应该是无效的,虽然签了,但实际与开始所述不符,且必须知情事项和必备条件都未提及,我希望与站点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我负责支付我这几天用车的费用,他们支付剩下费用,但最终协商无果,直招人屡次曲解我的意思,当我再次跟站长说明情况后,站长却告诉我站点和租车车行没有签过合同,不属于合作,是我和车行签的合同,让我去找车行协商,但是今天站长却又告诉我他也不知道有没有跟车行签合同,并因为缺人想让我在给他干几天,说干两三天后愿意给我支付剩下租车费用。
综上,我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了赔偿问题,但目前不确定如何最优解决,特发此贴请求jrs分析和建议,此外,小弟还想问问这种情况能否走法律程序,是否有什么办法能够正确合理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感谢看到这里的jrs,非常谢谢各位帮忙分析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