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5月25日 23:16
[流言板]高管与同事在楼梯间接吻被辞退,公司称有性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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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装箱公司以生产总监林某在公司内搂抱亲吻员工史某某为由,认定其存在性骚扰及利用职权谋私利行为,违反员工手册,遂解除劳动合同。林某不认可性骚扰行为,起诉公司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一审法院支持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但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林某利用职权谋私利的有效证据,且公司主张的道德规范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同时公司未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最终,二审判决撤销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公司需补发林某工资。

⚖️一审法院认为林某作为公司高管,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其搂抱亲吻行为虽不构成性骚扰,但确属不当,公司解除合同符合规定。

📝二审法院指出,公司未能提供林某利用职权谋私利的有效证据,且公司所称的道德行为规范并非双方约定或员工手册规定的解除事由。

📢二审法院强调,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程序存在瑕疵,因此判决公司败诉。

虎扑05月25日讯 林某是某集装箱公司生产总监。某日与公司员工史某某在楼梯内搂抱亲吻,被公司发现。公司认为林某在公司内对他人有性骚扰行为及利用职权图谋私利,使史某某得到不正常的晋升和提拔,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因此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楼梯内有搂抱亲吻的行为,林某不予认可,称自己与史某某系朋友关系,不存在性骚扰行为,公司系违法解除,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工资并恢复所有福利待遇。

一审法院认为林某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的规定,其该行为虽不属于性骚扰,但也确属不当,故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林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所称“上诉人存在利用职权谋私利行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且公司所称的道德行为规范,是公司倡导的一种公司文化,并非是双方约定或员工手册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事由。同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

最终二审判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公司按每年112.8万年薪标准补发林某工资,驳回林某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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