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学校女职工的离职遭遇引来社会关注。据媒体此前报道,张莉是山东泰安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她却被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4月13日,“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当事人张莉在网络上发文陈述。文中写到,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3月1日打电话通知合同到期,“到期不再续签,让我尽快去人事处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张莉表示,自己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学院4个多月后同意办理退休手续,“自从3月1日开始学院就单方面强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终止缴纳各项保险。” 张莉认为,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人3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在撒谎,“他们说2月份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合同到期了,并且给了我一个合同到期的方案,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拿补偿金”,“可事实是我接到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的确切时间是3月1日,电话内容是说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到期不再续签。” 张莉在长文中还提到:“学院勉强同意办理退休手续。学院做出的同意为我办理退休手续的回复,是在我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关于我的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之后,学院拖延了4个多月才终于在6月17日做出的。自从3月1日开始学院就单方面强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终止缴纳各项保险,更加让我没有预料到的是,当我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就医时才发现,学院连医保也给我断缴了。” 另外,张莉还表示,直到2024年2月,工资发到手的都只有2000元左右,“这就是我一个从事教育工作31年的老教师的工资水平,从199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我从未脱离过泰安技师学院(包括其前身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技工学校、泰安市商业技工学校)的工作,一直在学校担任教学、学生管理及部分党务工作。” 据媒体此前报道,3月27日,学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 “去年2月份我们确实给张莉打了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了。我们给了她一个合同到期的方案,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如果不续签,我们支付补偿金,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她当时不同意这个方案,要求在学院退休。我们跟相关的部门、律师都沟通过,学院在开党委会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我们在去年6月给了张莉一份书面的文件,同意给她办理退休并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她也在文件上签字了。”该学院人事处负责人说。紫牛热点|“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当事人最新发声:退休前工资到手仅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