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等多省份出台:鼓励2.5天休假!每周上4.5天、休2.5天,可行吗?
据新黄河,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商务局印发的《绵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清单》提出29条具体措施,涵盖收入、教育、养老、住房、夜经济、休假等多个方面。其中“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的消息,迅速引发热议。
事实上,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就已经有关于优化休假安排的内容,明确鼓励错峰休假,鼓励弹性作息。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河北、江西、甘肃、安徽、陕西、福建、浙江、广东、 山东、湖北等省份出台优化弹性休假制度、鼓励2.5天休假的相关意见。
记者注意到,湖北黄冈、宜昌、恩施、咸宁、荆门等地市,乃至一些县区都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
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的实施方案,对“谁能休”“怎么休”等问题加以明确。根据已经公布的方案,周末弹性休假的实施对象主要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暂时未纳入实施范围的有政府窗口服务部门、公办医院、公办学校等公共服务部门及应急保障部门。
另外,从执行时间来看,2.5天休假并非全年执行,大部分出台意见的城市选择在夏季。
2.5天休假已提议多年,但每有地方出台鼓励实施的政策,均引发热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一模式尚未普遍施行。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现行的涉及劳动休假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未为2.5天休假提供制度前提。因为现行规定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不给用人单位增加负担,不降低劳动者工资,不改变40小时周工作总时长,2.5天休假模式意味着其他4.5天需要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将超过8小时,等于给用人单位增加了支付加班费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