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五一假期的时候,坐滴滴,我下车的时候,刚好一个外卖小哥骑小电驴飞驰而过,结果撞到车门了,碰巧又撞到膝盖了,去医院拍片子,后续检查是半月板伤了,需要休息21天,然后协商这周天去交警大队进行协商,但我把整个过程盘点一篇,我觉得我并不是主要责任。
首先,滴滴司机停车的地点并不是安全区域,因为五一堵车,我想早点下车,他就直接在马路边上停车,让我直接下车。
其次,我坐在后排,根本看不到后视镜,他没有提醒我,注意后方来车,所以我就直接下车,然后造成了这场事故。
最后,事故发生后,我本能就下车查看外卖小哥的情况,司机直接说了一句话怎么不小心,马上就溜了,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少了一个主要事故责任人,导致后面交警都无法判定责任,于是拖到这周天去交警大队协商,我朋友说这司机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所以,周天去协商的时候,我应该怎么去协商,才能保证我的权益,我知道是我开门才导致外卖小哥被撞,我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我认为我并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外卖小哥那边的意思是说,去医院没话费多少钱,但是要休息21天,我猜应该是想要误工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想吴彦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