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05月01日讯 2023年5月20日,李先生刚提的新车遭遇惊魂一刻。当天下午4时40分,他驾驶着当天刚刚提的新车、总价14.1万元的黑色轿车行驶至三环线某路段附近时,与由王先生(化姓)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造成车子的钣金、尾灯、车漆等部位受损。然而,李先生的车是当天下午2时许才提的新车,上路没多久,“准新车”变成了“事故车”。于是,李先生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新车的贬值损失及评估费共2.7万元。
日前,经审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认为,新车使用时间极短,且对方负全责,贬值损失主张合理,同时认定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支持了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先生赔偿车辆贬值损失2.1万元,王先生任职的公司向李先生赔偿评估费6500元。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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