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5月01日 22:42
[流言板]14万新车提车2小时被撞车主索赔贬值费,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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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主新提车辆后不久即遭遇追尾事故,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车主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辆贬值损失,肇事司机所在公司赔偿评估费。该案涉及新车贬值损失的赔偿问题,以及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责任。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案件已生效。

🚗 李先生于2023年5月20日提的新车,总价14.1万元,当天下午4时40分在三环线与王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导致车辆钣金、尾灯、车漆等部位受损。

💔 李先生认为新车变成事故车,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评估费共2.7万元。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审理后,认为新车使用时间极短,且对方负全责,贬值损失主张合理,同时认定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支持了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辆贬值损失2.1万元,王先生任职的公司赔偿评估费6500元。

📢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已生效,意味着李先生的索赔获得支持。

虎扑05月01日讯 2023年5月20日,李先生刚提的新车遭遇惊魂一刻。当天下午4时40分,他驾驶着当天刚刚提的新车、总价14.1万元的黑色轿车行驶至三环线某路段附近时,与由王先生(化姓)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造成车子的钣金、尾灯、车漆等部位受损。然而,李先生的车是当天下午2时许才提的新车,上路没多久,“准新车”变成了“事故车”。于是,李先生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新车的贬值损失及评估费共2.7万元。

日前,经审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法庭认为,新车使用时间极短,且对方负全责,贬值损失主张合理,同时认定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支持了李先生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李先生赔偿车辆贬值损失2.1万元,王先生任职的公司向李先生赔偿评估费6500元。保险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生效。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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