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4月9日报道,江西南昌县的罗先生在婚后不久发现妻子李女士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怀疑妻子婚前故意隐瞒病情,双方最终选择离婚。罗先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起诉要求返还26.8万元彩礼及黄金首饰等财物。一审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部分彩礼4万元和一枚钻戒,罗先生对此判决不满,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罗先生与李女士于2023年9月22日登记结婚,10月2日举行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罗先生在婚前支付了26.8万元彩礼,并赠送了价值45901元的黄金首饰和价值16150元的钻戒。婚后不久,李女士被诊断出患有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罗先生称,婚检时未进行相关检查,女方也未提及病情,因此自己并不知情。婚后,罗先生带李女士就医治疗,但李女士在治疗一段时间后不愿继续配合,也不愿与罗先生共同生活。罗先生及家人曾前往女方家中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双方于2024年6月13日办理了离婚登记。
罗先生表示,结婚及治疗费用共花费约50万元,家庭因此陷入经济困境。他称,自己在婚姻期间尽到了丈夫的责任,但女方隐瞒病情的行为让他难以接受。罗先生在一审中要求返还80%的彩礼及黄金首饰,但法院仅判决返还4万元彩礼和一枚钻戒。罗先生随后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开庭,他希望二审能够支持其返还50%-60%彩礼的诉求。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但先天性双子宫和单侧肾缺失不属于法律明确界定的“重大疾病”范畴。罗先生能否要求返还彩礼,关键在于共同生活状况和彩礼给付对男方家庭经济造成的影响。律师建议罗先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就医记录等,以证明女方隐瞒病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