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了,已履行的部分是否应该取消?向法驻云进行咨询,得到了明确的答案。
解除合同后,对于已履行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恢复原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 赔偿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
3. 协商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已履行部分的具体处理方式,包括返还财产、支付补偿等。
遵循以上规定,可以确保解除合同后已履行部分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