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布了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违规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浙江省台州市某医院周边的一名个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群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涉案金额12.75万元,最终被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1.76万元、罚款255.04万元的行政处罚。
👨⚕️ **违规销售司美格鲁肽:**浙江省台州市一名个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群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涉案金额12.75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即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该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药品销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安全和质量,避免因违规销售带来的严重后果。
⚖️ **处罚结果:**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1.76万元、罚款255.04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一处罚结果体现了国家对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 **案例警示:**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旨在警示广大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要提高对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药店或医疗机构,不要轻信网络平台或个人销售的药品,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危害自身健康。
同时,也提醒药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 **国家药监局提醒:**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要选择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不要轻信网络平台或个人销售的药品,以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危害自身健康。
同时,也提醒药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涉及违规销售司美格鲁肽 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财联社9月18日电,国家药监局网站今天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六批)。其中提出,2023年4月,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台州市某医院周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彭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中国医药供求网、中国药品销售网以及微信群,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涉案货值金额12.75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9月,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1.76万元、罚款255.0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