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了一套房 当时去看房的时候销售带我去看的是2栋已经建好的房子。那个房子不管是大堂还是房间都还可以 。销售说:你们11栋以后建好和这栋一模一样(当时我们那栋已经建好了 只是还有一点收尾工作)
现在这几天出了收房通知书 我过去看了 发现我们那个11栋大堂了, 门开到后面去了,找电梯都七绕八绕的,原本大堂的位置全部变成了配电室
现在问题是:
1、购买之前我们那栋楼整栋楼的业主都没有被告知要建配电房,这算不算欺诈销售,因为如果当时知道的话,是不可能会买的
2、昨天我们一群业主去房产售楼处那边和他们说这个事 那边的销售经理 说合同你们已经签了 说明你们已经默认知道这个事情并且接受。(实际合同上面没有任何一箱说明我们11栋一楼会建电房)
3、销售经理拿出一份图纸 说11栋建电房是政府 住建局等各部门都盖了章的。
各位大哥 请问这个情况 。接下来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