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股民诉徐翔与文峰股份操纵股价案一审判决,徐翔、徐长江需赔偿合计损失110.26万元,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上诉。
🎯文峰股份收到一审判决,原告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的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有了结果。被告徐翔、徐长江需赔偿合计110.26万元,文峰股份对此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文峰股份表示将在实际承担责任后向徐翔、徐长江追偿。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徐翔、徐长江存在操纵股价行为,文峰股份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判决结果对各方产生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文峰股份将就本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因是该判决非终审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且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汇通财经APP讯——【4股民诉徐翔与文峰股份操纵股价案一审宣判,文峰股份:将提起上诉】9月4日讯,文峰股份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原告刘某某、周某某等4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要求被告徐翔、徐长江赔偿合计损失110.26万元,文峰股份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翔、徐长江追偿。文峰股份将就本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本案非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