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董云虎受贿一案,董云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
🎯2002年至2023年,董云虎利用多种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多个事项上提供帮助。他曾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
💸董云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这些财物涉及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董云虎进行审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格隆汇8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董云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董云虎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