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
司法部等起草的规定公布,规范中介机构涉企业IPO行为,明确券商保荐业务收费条件,投行收费模式面临考验,需探寻更合理收费方式,以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确保有竞争力企业上市。
🎯《规定》对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规范,强调了规范化的重要性,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其中明确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不得以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这一规定将促使券商投行更加注重服务质量,而非单纯追求上市结果。
💼券商投行原有的收费模式受到重大挑战,IPO阶段性收紧使其收入承压。在这种情况下,投行需要积极探索更公正、合理的收费方式,以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这将推动投行行业的改革和创新,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从收费环节进行改革,让中介机构回归服务本位,这是更深层次的变化。通过这种改革,能够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风险,确保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能够顺利上市,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e公司讯,近日,由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对中介机构涉及企业IPO的行为予以规范的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不得以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显而易见的趋势是,券商投行原有的收费模式将迎重大考验,叠加IPO阶段性收紧的影响,投行需要在收入承压的环境下探寻更公正、更合理的收费方式。更深层次的变化是,从收费环节出发进行改革,让中介机构回归自身提供服务的本位,从而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确保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上市。(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