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司经营亏损导致降薪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员工袁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公司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约定调整薪酬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了关于《劳动法》是否包含对降薪的明文规定的讨论。
👨💼 公司经营亏损导致降薪,法院认为公司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约定调整薪酬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应遵守。
该案件中,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半数通过了降薪方案,并与工会签订了专项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法院认为,该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且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员工必须遵守该集体合同的约定,接受降薪。
该判决体现了我国劳动法中集体协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企业面临经营困境时,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是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利益的重要途径。
⚖️ 《劳动法》未明确规定企业降薪的具体条件,但该案件判决表明,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进行降薪,只要符合以下条件,降薪行为就合法:
1. 企业确实面临经营困难,如持续亏损、经营状况恶化等。
2. 降薪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3. 集体合同内容合法,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
该判决为企业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进行降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也需要企业在降薪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 该案件引发了关于《劳动法》是否应明确规定企业降薪条件的讨论。
一些专家认为,《劳动法》应该明确规定企业降薪的条件和程序,避免企业利用降薪手段侵害员工权益。但也有一些专家认为,现行《劳动法》已赋予企业一定的降薪自主权,只要符合集体协商、合法合规的要求,企业就可以进行降薪。
该案件的判决也提醒企业在降薪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并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引发劳动争议。同时,也提醒员工在遇到降薪问题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题主认为,南京法院裁定《劳动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内容,这一裁定是否合法?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这一案例? 【基本案情】袁某于2021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月薪25000元。2022年12月,科技公司以持续亏损为由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2023年薪资调整事宜。经讨论、投票表决,77%的职工代表同意通过调薪方案,决定:为了避免大量裁员,采用降薪的措施度过难关,基本月薪15000元及以下的不降薪;基本月薪15000元至25000元(含)降薪20%,降薪后最低值15000元;基本月薪25000以上的降薪30%,降薪后最低值20000元。科技公司将该方案在公司内公示。2023年1月,科技公司与公司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约定2023年度员工薪资按上述调整方案施行。该集体合同报送江北新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袁某不同意降薪,于2023年2月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被迫离职。后袁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工资差额。仲裁裁决不予支持后,袁某诉至法院。 【裁判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因经营亏损,经平等协商,依法与工会组织签订的集体合同约定调整薪酬,具有法律约束力,职工应当遵守。本案中,2023年薪资调整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半数通过。科技公司与工会订立关于2023年薪资调整的专项集体合同,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已生效,科技公司和袁某均应按约履行。科技公司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袁某工资,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法院遂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此案为2024年5月1日前江苏省高院发布的典型劳动争议之一。..::王天玉研究员评析2023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中国法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