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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馥莉“首战”算不上输,十个关键问题读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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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去世后,围绕其巨额资产的争夺浮出水面。“宗家三兄妹”作为原告,将宗庆后之女、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馥莉告上法庭,指控其未按指示设立信托。香港高等法院近期发布了资产保全令,但该判决仅为程序性协助,实体问题仍待内地法院审理。文章详细梳理了信托设立的背景、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的协议、宗庆后生前的信托计划内容、各方对18亿美元资产的理解,以及案件的关键进展和时间线,揭示了这场围绕家族信托和资产继承的复杂博弈。

💰 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的法律纠纷聚焦于宗庆后生前指示设立的三个境外信托。尽管宗馥莉在宗庆后去世前签署了委托协议,但实际上并未完成信托的设立。香港高等法院的资产保全令旨在暂时禁止宗馥莉处置或抵押相关资产,但此判决仅为程序性协助,信托是否成立、受益权等实体问题需由内地法院最终裁决。

📜 宗庆后生前计划设立总额21亿美元的信托,旨在将资产分配给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每人约7亿美元,并约定以利息收益分配为主要方式,本金不动。然而,宗馥莉在信托契据草案中提出将自己的子女加入受益人范围,这与宗庆后原有的指示存在差异。

⚖️ 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在3月14日曾签署协议,宗馥莉承诺以汇丰账户资产设立离岸信托,作为交换,“宗家三兄妹”同意不质疑有利于宗馥莉的遗嘱有效性。但随后宗馥莉仍从汇丰账户提取了108.5万美元用于支付基金认缴通知,并解释此为宗庆后生前的惯常做法。

🏦 争议的核心资产为建昊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持有的约18亿美元资产,主要由债券、固定收益资产、现金和定期存款组成。宗馥莉认为“宗家三兄妹”错误地将18亿美元本金视为信托资产的一部分,而“宗家三兄妹”则认为宗馥莉仅代持建昊公司股份,对该笔资产不享有实益权益。内地法院已立案审理,要求确认资产的信托属性并追究宗馥莉的受信责任。

💸 若信托计划按照宗庆后最初设想成立,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每人每年可获得约2.5亿元人民币的利息收益。宗庆后留下的两份遗嘱主要涉及其境内外资产,但未涵盖建昊公司及其资产,且未将“宗家三兄妹”列为受益人,而是列入了宗馥莉、施幼珍等人。

“宗家三兄妹”为原告,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为被告的18亿美元争产纠纷,有了新进展。8月1日傍晚,香港高等法院的案件判决书出炉。

一时间,“宗馥莉首战输了”成为网络热搜词。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对此案的长期追踪观察,以及对43页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书的详细分析,提炼出以下十个关键问题及回答。

一、宗馥莉是赢了还是输了?

本次原告方“宗家三兄妹”在香港提出的实质是资产保全申请,香港高等法院下发的判决也只是一个禁止令或者说财产保全令。“宗家三兄妹”是否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是否已成立、信托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均在内地法院的案件审理中。所以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只是起到程序协助的作用,不作为“信托案”的实体判断。

而从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决书中,甚至可以看出一些微妙的措辞变化。比如,将第一次禁制令中,暂时禁止被告宗馥莉“处置或减损资产”的说法,被修改为了暂时禁止其“提取或抵押”。

香港高等法院的这一命令将持续有效,直至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针对宗馥莉在杭州中院提起的并于7月4日获受理立案的诉讼最终处置为止。

二、信托究竟设立没有?

宗庆后有设立信托的计划,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给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宗庆后与宗馥莉在2024年2月2日签署委托协议。这份协议签署之际,宗庆后的肺癌病情已恶化,不到一个月,宗庆后去世。但协议签署后,宗馥莉一直未设立三个离岸信托或私人信托公司,信托实际上尚未设立。香港高等法院认为,双方在信托及受信责任问题上存在一个严重的待审问题。

三、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博弈了什么

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签署协议。宗馥莉同意以汇丰账户资产设立离岸信托,作为对价,“宗家三兄妹”同意不质疑有利于宗馥莉的遗嘱的有效性。

四、宗庆后准备设立的信托内容是什么?

宗庆后手写给郭虹的指示显示:这个信托的初始规模计划为21亿美元,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每人7亿美元,要求汇丰银行给予较优惠的利息,信托受益人领取收益的方式为本金不动,领取利息。汇丰账目美元尚不够,先办理宗继昌、宗婕莉的,若美元募足了,再请宗继盛请假回来办理好。

宗庆后与宗馥莉签署的《委托书》亦显示,“信托资产继续在香港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宗庆后关于设立信托的说明书

备注: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宗庆后去世前为该公司唯一董事,其去世后由宗馥莉接任。建昊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了净资产18亿美元的账户,主要由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以及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组成。

宗馥莉认为,“宗家三兄妹”一直错误地认为18亿美元本金也应属于信托资产的一部分。而“宗家三兄妹”认为,宗馥莉只是为宗庆后代持建昊公司股份,对建昊公司在汇丰账户中的资产不享有任何实益权益。

五、如果信托计划成立,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能分多少钱?

三个信托规模分别约为7亿美元,按照在港银行一年约5%的美元存款利息计算,“宗家三兄妹”每人每年可分得约2.5亿元人民币,一个月平均约2083万元人民币。

六、为什么说内地法院的判决才是关键?

“宗家三兄妹”于2024年12月27日向杭州中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宗馥莉,建昊公司为第三方,请求:

①确认建昊公司香港汇丰账户资产为“宗家三兄妹”享有受益权的信托财产。

②要求宗馥莉就信托财产对原告负有受信责任,需就信托财产的去向作出解释。

③判令宗馥莉履行相关委托书与协议中的义务。

要求宗馥莉以21亿美元为基数向“宗家三兄妹”支付利息。

⑤要求宗馥莉赔偿擅自转移的资产损失。

2025年2月28日,原告方按法院要求补充并提交修订版起诉状。2025年7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原告方,确认案件已正式立案登记。

七、宗馥莉试图增加自身子女为信托受益人?

宗馥莉提议在信托契据草案中加入条款,希望将她自己的子女纳入受益人范围。

八、宗馥莉为什么要提取汇丰账户资金?

宗馥莉在与“宗家三兄妹”签署协议后,仍在汇丰账户进行提款。被提取的108.5万美元用于支付新纪元资本伙伴有限合伙及新纪元资本伙伴二号有限合伙发出的资本认缴通知,建昊公司曾投资该基金。宗馥莉称,这是宗庆后担任建昊公司董事时的过往做法。

九、宗庆后的遗嘱是什么?

宗庆后留下两份于2024年2月2日订立的遗嘱,其中一份涉及他的特定离岸资产,但未涵盖建昊公司及其资产;另一份涉及他在中国内地的在岸资产。该等遗嘱未将任何原告或杜建英列为受益人,但将宗馥莉、施幼珍及宗庆后的母亲王树珍等列为受益人。

十、交锋时间线的关键节点有哪些?

2024年1月,宗庆后手写“宗家三兄妹”信托设立指示书,发给郭虹。

2024年2月2日,宗庆后订立两份遗嘱。同时,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委托书》。

2024年2月25日,宗庆后去世。

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宗家三兄妹”签署协议。

2024年12月,“宗家三兄妹”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

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致高家族办公室专委会主任、致高财富传承中心主任陈丽娅律师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梳理出“宗氏子女信托案”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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