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租房,头次在深圳踩了“二房东”的坑,奉劝各位 V 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多调查,不然退房的时候克扣押金有得你受的。
其实“二房东”跟中介不一样,中介负责你跟业主之间的沟通,租了房子后续你跟业主直接沟通便好,而“二房东”是寄生虫性质的,因为他们合法利润的空间有限,所以他们就必须在押金方面动脑子才能多赚一些钱。
“二房东”常用的伎俩是卫生费、水电费这些由头,让人防不胜防,这类人长期混迹在市井,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像报警这类对于他们是家常便饭的事,他们很清楚警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某种程度上法律其实对这些违法者有着变相的“奖励”,反倒是对遵守规则的“惩罚”,普通人的维权成本很高,听起来很悲哀。
大家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注意:
- 必须要出租人出示房本,人证合一,否则绝对“二房东”!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易签字,很有可能翻脸不认人调查出租人背景:去裁判文书网搜索出租人是否有司法纠纷,有司法纠纷的直接拉黑; Google 不一定好使,本地类的信息可能用百度会比较好,也可以通过公众号、小红书、美团、高德地图搜索调查出租人或者机构是否有“黑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