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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拦路收“天价过路费”:官方回应不能纵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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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张掖市马蹄寺景区附近公路发生一起拦路收费事件。有游客反映在208县道和334乡道上被景区人员以每人300元的价格收取“人头过路费”,且不包含景点门票。肃南文旅官方回应称该费用为深度游延伸服务项目,游客可自愿选择,但因解释不到位已暂停收费并启动调查。文章指出,该收费行为涉嫌违反《公路法》,且收费金额远超景区门票,并质疑其“区分游客”的合理性,认为此举类似“车匪路霸”,涉嫌敲诈勒索。官方解释前后不一,试图以生态保护为由推广高价观光车,被指为“宰客”套路。文章呼吁景区停止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转变经营思路,回归以服务和便利吸引游客的根本。

🚗 景区在公共道路上设卡收费,以每人300元的价格收取“人头过路费”,且该费用不包含景点门票。此行为引发了游客的强烈不满和质疑,认为其涉嫌非法拦路收费。

⚖️ 文章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指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是违法行为。景区在县道和乡道上收费,侵犯了公民的合法通行权,并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 官方回应称300元为“深度游延伸服务项目”,游客可自愿选择,但文章通过网友描述和照片证据指出,拦路收费并无“识别”和“自愿选择”可言,而是强制拦截所有车辆。同时,300元费用与金塔寺300元的门票价格高度吻合,但游客即使缴费也无法直接进入金塔寺,需额外预约和购票。

🏞️ 景区工作人员试图以保护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为由,建议游客乘坐每人80元的观光车,并解释称往来车辆过多可能破坏生态。文章认为这是景区试图通过高价观光车“宰客”的套路,与“门票经济”的转变思路背道而驰。

💡 文章批评了景区“竭泽而渔”的收费模式,强调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应在于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游客便利性,而非巧立名目乱收费。建议景区停止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积极探索新的文旅经济业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5-07-26 22:00:00

有网友在甘肃张掖市马蹄寺景区附近的公路上遭遇拦路收费。网络图片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他在甘肃张掖市马蹄寺至金塔寺的208县道和334乡道上,遭景区人员设卡收费,每人300元且不包含景点门票,交了一笔“人头过路费”。2025年7月23日下午,肃南文旅官方微信号发布《情况说明》称,“所谓300元‘过路费’实际是深度游的延伸服务项目,游客可以自愿选择该服务,并非强制”。因解释不到位造成误解,已暂停该收费项目,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肃南文旅称,因“208 县道”和“334乡道”的部分路段穿越马蹄景区,在运行过程中,非观光人员可正常通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旅游观光人员,按照原张掖市物价局于2016年7月核定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近期进入旅游旺季,游客增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游客和非观光人员区分不精准、引导不到位、通行不顺畅等问题。他们将进一步规范导引服务体系,妥善解决游客和非观光人员通行问题。

从通报看,肃南文旅并不认为景区对游客拦路收费有问题,问题仅在于“游客和非观光人员区分不精准”。

首先,从网友发布的内容来看,景区拦路收费根本没有什么“识别”,也没有什么“自愿选择”。从网友发布的照片来看,半边公路被交通锥拦住,旁边还有一个大牌子上写着“进入景区停车购票”几个大字,在公路另半边,则站着两名身穿反光上衣的工作人员,伸手指引车辆开下路去买票。这样的拦法,所有路过的车辆都会被拦截,没什么识别。景区工作人员怎么来区分谁是游客谁是“非观光人员”呢?可想而知,他们必然是把所有车辆都拦下来要求交费。

道路穿越景区,景区就可以对经过道路的所有人员收费了吗?景区如果担心游客以“非观光人员”的名义进入景区而逃票,那可以把道路两侧景区区域封闭起来,而不是拦路收费。况且,马蹄景区除去观光车费后,最高的门票不过每人64元,他们收取每人高达300元的费用,是什么道理呢?

事实上,300元是另一个景区金塔寺的门票费用。公开资料显示,马蹄寺景区为国家4A级景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金塔寺则是马蹄寺石窟群的组成部分,由马蹄寺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辖,两个景区直接通过334乡道连接,路程大约24公里。马蹄寺景区通票价格为每人73元,不包括金塔寺。浏览金塔寺需要提前三天预约、额外购票,票价为每人300元。综合多名网友的投诉可知,近期的“收过路费事件”是这样的:游客在游览马蹄寺之后,如果驱车前往金塔寺且没有预约并提前购票的话,就要缴纳这300元“过路费”。可见,景区拦路收300元,并不是收的马蹄寺景区门票,也不是什么“深度游”延伸服务项目费,因为除了道路延伸到金塔寺,没有任何其他的服务。这300元,就是收的金塔寺“门票”。然而,游客交了300元,也进不了金塔寺,因为还需要提前预约,再交每人300元的门票。

景区有权在离金塔寺二十多公里的乡道路口拦路收费吗?即使这条乡道的尽头是金塔寺,但这条路还通往沿途多个村庄,半路也有一些风光可以浏览。难道游客不可以是去其他村庄,或者只是看看沿途的风光吗?何况,工作人员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驾游客可以选择另一条线路,从瓦房城水库绕行也可抵达金塔寺。从地图上看,沿334乡道向金塔寺方向行驶,离金塔寺3公里左右有一条岔路通向瓦房城水库。这就意味着,游客完全可以沿208县道和334乡道行驶,在抵达金塔寺景区之前,就从岔路转向瓦房城水库,而不去金塔寺。就算目的地是金塔寺,没有预约、没有买门票,游客连在金塔寺景区门口转一转、看一看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无怪乎外界笑称,“禁止偷窥大好河山”“不交门票钱连看一眼也不行”。

收费的景区,应该自行封闭景区范围,游客进入景区才开始检票。归根到底,县道和乡道并不是马蹄寺、金塔寺景区的一部分,而是以公共财政修建的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9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6条,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缴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遭遇非法收费的,也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依据第49条,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强制拆除收费设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马蹄寺旅游区管委员无论以任何名义在公路上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都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肃南县和张掖市公路管理部门应该对此立案查处,坚决纠正违法行为。

更进一步说,景区拦截车辆收费,每人300元,但这300元又不是金塔寺的景区门票,这难免令人想起“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车匪路霸,这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公安机关应该介入调查。

肃南县文旅部门工作人员此前曾回应称,这样的收费既不合适也不合法。然而到了第二天,肃南文旅官方社交账号的说明中,则称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景区内部管理细节不熟悉,运营流程不清楚,政策掌握不准确,导致回答问题不精准。事实上,之前工作人员的认识是非常正确的。肃南文旅的官方回应,才是不懂法,或者知法犯法。

景区工作人员还表示,该路段位于祁连山国家公园,往来车辆过多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所以建议游客乘坐景区的观光车前往金塔寺,每人收费80元,坐满6人之后发车。这又暴露出了当地试图用景区观光车宰客的套路。

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是其本身的基础设施、服务质量、游客便利等要素,如此才能开拓新的文旅经济业态,在商业开发上取得成功,做到细水长流、永续经营。近年来,文旅市场在经历爆发之后已经遇冷,“门票经济”已经到了不得不转变经营思路的地步。各地景区经营者与其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如尽早停止这种不合法也不合理的竭泽而渔之举,思考文旅经济的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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