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
泰州市近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显著扩大了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范围,现已覆盖购房人及其父母、子女。同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大幅提高,双职工最高可贷13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学历、高级职称职工以及生育多孩的家庭,贷款额度更是进一步上调。此外,出售旧房后购新房可享贷款额度上浮20%,贷款保底额度提升至30万元,并延长了贷款最长可贷年限。新政策还允许使用“房票”作为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凭据,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支持。
💰 扩大公积金首付提取范围:泰州市现允许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为家庭购房提供了更大的资金支持和灵活性。
📈 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最高可达130万元,单职工最高80万元。对于高学历、高级职称人才及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更有额外提升,最高可达190万元,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
🚀 优化贷款附加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出售自有住房后购新房可享贷款额度上浮20%;贷款保底额度提升至3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首付门槛。同时,延长了男职工最长可贷年限至68周岁,女职工至63周岁(特定情况可延至68周岁),增加了贷款的覆盖人群和年限。
🎫 支持“房票”支付首付款:新政策允许使用“房票”(作为补偿或奖励)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将“房票”票面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凭据,为特定群体提供了创新的购房支付方式。
【江苏泰州:扩大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 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财联社7月25日电,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职工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范围从购房人、配偶扩大至购房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子女。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职工,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5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5万元提高至105万元。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40万元提高至17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提高至19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缴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男职工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8周岁,女职工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3周岁(高级职称并聘用或县处级及以上女干部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8周岁)。对以“房票”类补偿(或奖励)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凭据,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