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财经头条 07月24日 12:04
炒股罚单接连!事关两券商员工,有的小赚几千块,有的亏掉几万块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近期,厦门证监局对三名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王健、郑瀚、陈仲宾三人分别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或单处罚款,罚款金额均为4万元。文章指出,这些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未必带来超额收益,反而承担法律风险。监管部门通过“行为导向”的监管思路,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并强调了合规底线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同时,行业内也在通过完善内控机制和制定相关指引来防范从业人员违规投资。

💰 **从业人员违规交易屡禁不止,监管持续加码**:文章披露了三起券商从业人员违规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案例,三名当事人均受到行政处罚。这反映出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现象依然严峻,监管部门对此保持“严监管、零容忍”的态度,并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 **违规交易周期长且收益不高,风险与代价并存**:被处罚的三名从业人员,其违规交易行为持续时间均超过20个月,最短的王健更是长达29个月。然而,尽管交易金额不小,但最终盈利微薄甚至亏损。这表明,违规交易不仅难以带来超额收益,还会导致承担法律风险、职业污点以及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付出的代价远大于潜在的收益。

🕵️ **监管穿透力增强,隐蔽违规行为难逃法网**:文章指出,从业人员常借用亲属、朋友账户进行交易,试图通过私下约定规避监管。然而,近年来监管部门的“行为导向”监管思路和穿透式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即使是“再隐蔽的违规也难逃监管”的现实。厦门证监局的三张罚单便是例证,印证了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

⚖️ **从轻处罚体现配合态度,合规内控机制需强化**:三名当事人均因“如实陈述”、“主动纠正”等情节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这表明监管机构在处罚过程中也会考虑当事人的配合态度。同时,文章也强调了券商加强合规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包括监测从业人员的投资行为,防范利用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账户进行违规交易,以筑牢合规底线。

📈 **行业自律与监管协同,防范风险多管齐下**:为了应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这一“高频风险点”,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正采取多项措施。例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已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旨在通过明确监测范围和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财联社7月24日讯(记者 林坚)近期,厦门证监局接连发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券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行为。金圆统一证券王健、长城国瑞证券郑瀚与陈仲宾三人,因在任职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分别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或单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三人最终罚款金额均为 4 万元。

金圆统一证券王健两年半交易近千万。2022年3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王健利用“王某”名下的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开展股票交易,交易跨度长达29个月。交易数据显示,其累计成交金额达979.17万元,尽管交易金额较大,但最终累计盈利仅5579.29元,盈利比例不足0.06%。

金圆统一证券王健两年半交易近千万。

长城国瑞证券郑瀚跨两年交易可转债亏损近五万元。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日,郑瀚在长城国瑞证券任职期间,使用“李某叶”名下长城国瑞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累计成交金额576.67万元。最终累计亏损4.86万元。

长城国瑞证券郑瀚跨两年交易可转债亏损近五万元。

长城国瑞证券陈仲宾违规投资近两年,累计成交两百万仅赚四千多元。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1月4日,陈仲宾使用“周某”名下华泰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及可转债,交易时长22个月,累计成交金额192.46万元,累计盈利4069.91元。

长城国瑞证券陈仲宾违规投资近两年。

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形势依然严峻。综合记者梳理与观察,三张罚单呈现了四个特点:

一是时间维度上,三起违规行为的持续时长均超过 20 个月,王健 29 个月、郑瀚 24 个月、陈仲宾 22 个月。如此长的周期意味着,当事人持续性违规。

二是违规交易未必能带来超额收益,反而需承担法律风险以及被监管处罚,甚至是个人职业污点,并对公司声誉带来影响。

三是清晰展现了监管对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的 “行为导向” 监管思路。从行业惯例看,违规从业人员借用的账户多为亲属、朋友所有,亲属账户因 “易获取、易控制” 成为高频选择。这类账户的资金流转往往通过私下约定完成,表面上与从业人员无直接关联,增加了监管穿透难度。不过结合近年来监管罚单的实际结果看,印证了 “再隐蔽的违规也难逃监管” 的现实。

四是三人最终罚款金额均为 4 万元,低于《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等值以下罚款” 的上限(王健交易金额近千万元,若按 “等值” 计算罚款可达近千万元)。这一裁量结果与当事人的配合态度直接相关:王健 “如实陈述”、郑瀚与陈仲宾 “主动纠正”,均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如实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

厦门证监局的三张罚单,是证券监管 “严监管、零容忍” 的缩影。三张罚单的处罚均是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作出处罚。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创新活力,更需要合规底线。近年来,监管对从业人员违规交易的持续打击,此次厦门证监局曝光的三起案例,并非孤立事件,实际上违规交易已成为券商合规管理的 “高频风险点”,单单2025年上半年,违规炒股相关罚单超过22张,部分从业人员利用管理权限实施内幕交易。

记者也了解到,针对行业内屡禁不止的违规炒股现象,监管与行业正双管齐下。各地证监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防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合规内控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行为的管理,并将其纳入合规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4月末,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在业内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公司网络IP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利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券商从业人员 违规交易 证券监管 合规管理 行政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