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7月23日 15:51
法院判罚把人看傻了!装修拖10个月损失近10万,违约金却砍到零头?一审二审全在帮违约方“减负”?!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一位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遭遇了长达10个月的工期延误,本应依据合同获得高额违约金,但法院却大幅削减了赔偿金额,并对起算时间进行了不利于业主的认定。更令人心寒的是,装修公司股东疑似转移资产,公司已成空壳,而法院在股东责任认定上似乎未能完全保障业主的权益。业主对此判罚表示极度失望和寒心,认为当前的司法判决未能有效震慑恶意违约行为,反而可能助长了“赖账”之风,引发了关于普通人维权困境的深刻讨论。

💰 违约金被大幅削减:业主与装修公司合同约定按每日0.1%赔偿违约金,按300天计算应为6万余元,但法院以“过高”为由,将赔偿标准大幅调低至LPR的两倍,最终判赔仅6000余元,远低于合同约定,也远低于业主的实际损失,甚至不足以覆盖部分工期造成的租房费用。

⏳ 起算时间被不当调整:尽管装修公司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后仍消极施工,并在9月签署补充协议承诺10月完工,但法院却将工期变更起算时间认定为10月,比实际开始拖延的时间晚了5个月,这直接导致了可计算违约金的时间段大幅缩短,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 股东责任未明确:装修公司已成空壳,注册地址变更,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实缴,且工程款被转入股东配偶的私人账户。尽管业主依据《公司法解释》主张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法院以“出资期限未到”或“无证据证明公司破产”为由,未能追究股东的相应责任,使得股东能够“全身而退”,加剧了业主的维权难度。

🏛️ 法律条文与判决脱节:业主引用了最高法指导案例166号关于恶意违约不应减损违约金的规定,以及《民法典》和“九民纪要”关于调整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双务合同不应按民间借贷利率卡等法律条文,但其案件的判决结果似乎未能充分体现这些法律精神,让业主感到法律在实践中形同虚设。

实在忍不了,只有在网上发泄发泄。装修公司延期交房10个月,把违约方告上法庭,判罚结果,说出来能让所有老实人寒心到发抖!合同写得明明白白的违约金,被法院一刀砍去90%;拖了10个月的工期,起算时间硬生生往后挪了5个月;公司都空壳跑路了,股东揣着没实缴的50万却能全身而退——这到底是在维护公平,还是在给违约方开绿灯?

先算算我实打实的损失,法院却连零头都不认!

20万的装修合同,约定2024年5月6日完工,拖延一天按0.1%赔违约金(每天200元)。结果对方从5月拖到2025年3月,整整300多天!光合同里的违约金就该是:

200231元×0.1%×300天=60069元

可一审法院说“太高”,直接调到LPR的2倍(每天34元),算到庭审时只剩6000多;二审居然还维持原判!这相当于我被拖了10个月,只拿到3个月房租钱?而且至今保洁没完工。

更离谱的是起算时间!对方5月就该完工,9月为了不解除合同,他和我签了补充协议明明是“整改宽限期”,我微信里几十次催款都在说“拖了6个月”“离5月交房过去7个月”,对方从没反驳过。可法院硬说“工期变更到10月”,硬生生少算5个月违约金!这不是帮着违约方赖账吗?

恶意违约到这份上,法院居然视而不见?

对方从5月开始就消极施工,微信里天天说“明天弄”“下周好”,结果连乳胶漆都没刷;9月签了补充协议承诺10月完工,到期连开关都没装;收到法院传票后照样停工,直到开庭前一天才突击施工,连保洁都没做就敢说“完工”!

庭审时更可笑:先说“10月1日已完工”,转头又承认“3月3日才弄完”,前后矛盾还撒谎;收了我7380元合同差价,却说是“增项”,微信记录甩脸上都不认;承诺赠送的冰箱电视明明写在合同里,居然说“不算合同内容”——这赤裸裸的虚假陈述,法院既不处罚也不深究,反而说“违约金太高”?

最高法指导案例166号明明白白说:恶意违约的,违约金不能减!可我这案子里,对方把“耍赖”刻在骨子里,法院却把违约金砍到只剩10%,这是鼓励商家违约吗?

公司空壳、股东转移资产,法院说“与他无关”?

这家装饰公司早就跑路了:账户里只剩14块,注册地址换了新公司,股东认缴的50万出资一分没交,却把我9万多工程款转到私人账户“秋云建材店”(股东老婆的账户)。

我拿着《公司法解释》去找法院,说股东该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结果一审说“出资期限没到”,二审说“没证据证明公司破产”。合着公司都空壳了,股东卷钱跑路,受害者只能自认倒霉?这不是逼着坏人钻法律空子吗?

程序违法到离谱,普通人维权就是活该被欺负?

一审时,对方只口头说“违约金高”,没交任何证据,法院既不组织辩论,也不告诉我可以补损失证据,直接就调减;二审时我提交了保全记录、现场视频,证明公司早没了偿债能力,法院居然说“与本案无关”!

《民法典》585条说调整违约金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九民纪要》说双务合同不能按民间借贷利率卡——这些法律条文在我这案子里,仿佛成了摆设!

家人们,我按合同付款、反复催告,换来的却是拖10个月,到现在都一年多了,结果违约金只剩零头、维权无门。法院这样的判罚,到底是在保护谁?普通人想讨个公道,就这么难吗?!

#法院判罚离谱 #装修维权血泪史 #恶意违约成本太低 #普通人维权有多难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装修维权 合同纠纷 法院判罚 恶意违约 业主维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