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 西藏水电站工人最需要的 申请事项: 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号: CYHL2500037 通知书编号: 2025LP01211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及有关规定, 经审查, 2025年 2 月 10 日受理的乙酰唑胺缓释胶囊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 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申请的适应症: 适用于预防或改善逐步上升的情况下仍然会出现的急性高山病的相关症状。 二、药品研发情况 乙酰唑胺缓释胶囊临床拟用于预防或改善逐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