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 06月23日 17:12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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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该规定共14条,明确了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例如季度终了的次月内需报送身份和收入信息。同时,也规定了免予报送的情形,如从事便民劳务活动并享受税收优惠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为了减轻报送负担,规定无需重复报送已通过扣缴申报等途径填报的涉税信息。此外,强调了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并对不同违法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促进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

📝报送义务与时限: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个季度的收入信息。

🚫免予报送情形:对于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可以免于报送。

💡减轻报送负担措施:如果相关涉税信息已通过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方式填报,或者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互联网平台企业无需重复报送。税务机关也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

🔒涉税信息保密: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对获取的涉税信息进行保密,并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规定》共14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二是免予报送的情形。规定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三是减轻报送负担的措施。明确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经填报的涉税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重复报送,并对税务机关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等作出规定。四是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此外,针对不同违法情形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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