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商业腐败案件白皮书,揭示互联网行业贪腐的特点、难点及治理措施。通过对检察官孙鹏的采访,深入探讨了基层员工、高管贪腐的差异,以及大数据在办案中的应用。文章还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个案之外,如何通过制度建设、风险提示等方式,预防和治理互联网行业的商业腐败,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借鉴。
💰 互联网行业贪腐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且涉案金额巨大,基层员工贪腐案值可达上亿元,高层贪腐则易形成“团队式贪腐”,涉及集体舞弊。
⚖️ 传统行业中容易计算的资源价值,在互联网行业变得复杂,如“流量”等无形资产的价值难以估算,导致取证难度增加,对证据审查提出更高要求。
🔍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前介入侦查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精准度,建立互联网企业反商业腐败案件数据库,并与公安机关合作,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
💡 检察机关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向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的发生,并进行回访,确保建议的落实。
🤝 检察机关不仅打击受贿行为,也重视打击行贿行为,通过“双报案”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5-06-18 13:00:00

传统行业里资源的价值好计算,而在互联网行业则成了难题,犯罪事实更难以被证明。(视觉中国/图)1.4个亿,这是孙鹏办理过的基层岗位商业贪腐案件中的最高涉案金额。作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他经手了大大小小的各类企业贪腐案,其中以涉互联网企业的居多。2025年5月初,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反商业腐败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以下简称“白皮书”)。近五年,该检察院办理的商业腐败犯罪案件中,互联网或者其他高新科创行业领域案件共计943件1490人,案件占比75.26%。作为全国第一个经济总量过万亿元的地市级区县,海淀区聚集着腾讯、字节、小米等6家千亿级以上的互联网公司。除此之外,还有50多家百亿级企业,上市公司26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000多家。互联网企业的贪腐有何特点?办案时有何难点?个案之外,检察机关还能做些什么?针对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对话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鹏。
基层员工,贪腐1.4亿元
南方周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白皮书里,有关互联网行业的内容占了大头。除海淀的区位特点之外,从互联网公司内部建设来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孙鹏:互联网企业在海淀发展得非常迅速,但因为发展速度过快,制度化和权力监管存在滞后,行业规则还需进一步明晰,很容易引发腐败。企业发展初期,老板关注的肯定是怎么变现、怎么占领市场,不太会考虑法务、安全、监察这些问题。随着企业逐渐扩大而大量招人,招聘来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岗位还是“一言堂”。老板甚至都不清楚哪些岗位有多大权力,公司有多少钱在谁手里,这就很容易滋生贪腐。还有些老板甚至连公司发展的“命根”——知识产权都没看住。我们曾经办理过的一个案例,一个部门领导在公司管理层不知情的情况下,串通下属把项目开发工作搬迁至企业视野盲区,又通过集体离职、分散入职、隐名入股等方式掩饰其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非法占有公司的知识产权成果。之后,以第三方公司的名义,顶替原公司参与软件招投标并中标,销售金额六百多万元。
南方周末:和传统行业的贪腐案件相比,互联网行业有什么特点?
孙鹏:首先是涉案数额明显更大,以往的传统案件中,多数贪腐案例是在公司采购时多开点发票、吃点回扣。在互联网行业,流量资源就等于金钱。社交平台上,网红们的账号就是他们的经济来源。掌握他们号的人相当于掌握了命脉。负责审帖、删帖、限流、封号等业务的员工手里有非常大的权力,也成为了某些平台经济从业者们围猎的对象,因为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够让主播们有收益。我们办理的案件中,就有一个基层员工掌控着给主播解封、加白名单等权限。最后法院判决认定,他收受主播行贿款300万元。
南方周末:你办过案值最大的基层岗位贪腐案件有多少?
孙鹏:案值最高的有1.4个亿。一家科技公司服务商与区域运营部门负责人冯某,负责服务商的入驻审批、奖励政策制定等,和唐某某、杨某某等共谋,骗取公司服务商奖励金1.4亿多元,最后我们追回赃款8900多万元。我曾经提审一名嫌疑人,他说自己以前特别痛恨腐败,看到网上报道的贪官被处理,会在评论区中叫好。但当自己面临手中权力能够变现的时候,也没能守住底线,成为了自己痛恨的那种人。
南方周末:和基层岗位的贪腐相比,企业高层贪腐上会有什么区别?
孙鹏:高层贪腐容易出现“团队式贪腐”,形成利益共同体,出现集体舞弊的“窝案”“串案”。企业中上下级或者员工之间本应互为“防火墙”,但实践中却存在上下勾连,或者利用各自资源结成利益共同体收受贿赂、互相包庇。我们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王某某是一家公司内容合作部门组长,负责自媒体账号提请、绿色链接权限审批等。王某某和行贿人结识后,违规提供特殊权限。同时,王某某又把团队人员李某、张某介绍给行贿人,帮助行贿人完全“打通”该部门业务,逐渐形成了由李某、张某提出申请,王某某审批的“办事模式”,其间王某某共收受好处费五百余万元。

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孙鹏。(受访者供图/图)
查受贿,也要查行贿
南方周末:根据白皮书内的数据,海淀区商业腐败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154件240人,2023年311件494人,2024年307件522人。为什么随着打击力度加大,案子还不断增加?
孙鹏:近些年数据不断增长,主要是存量的问题,案件虽在这段时间侦办、诉判,但犯罪行为却发生在之前甚至更早。所以不是说打击力度加大,犯罪行为反而逐渐增多,而是之前就完成了犯罪行为,只是随着打击力度逐渐加大,被公司或司法机关发现了。还有个原因是,互联网公司加大了内控监察人员队伍的建设,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有很强大的内部监查技术,才能把这些人揪出来。
南方周末:与传统行业贪腐案件相比,互联网行业的此类案件在办案中,有什么难点?
孙鹏:传统行业里资源的价值好计算,而在互联网行业则成了难题,犯罪事实也就更难以被证明。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传统行业,工作人员给单位采购电视,电视标价1万元,跟单位报账是1.5万元,每台电视从中赚差价5000块钱,这很好计算。在互联网行业,这种行为对象变成了“流量”“打榜排名”,这里的数额是不容易估算的,在认定是否构成行贿罪的“不正当利益”和职务侵占罪的“财物”方面,难度是很大的,也对取证和证据审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南方周末:贪腐者的作案手段是不是也更加隐秘,不容易被发现?
孙鹏:犯罪嫌疑人的手段的确会比以往更高明,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如在职务侵占案件中,传统的“侵吞”“窃取”型犯罪越来越少,犯罪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的“骗取”型犯罪逐渐取而代之,虚增交易环节、虚报劳务支出、披上合法伪装的行为屡见不鲜。突出特点是利益输送时机非固定化、方式多样化,避免直接收受财物,拉长拉宽受贿链条,具有较强的伪装性和欺骗性。
南方周末:在办案过程中,要是行贿方不配合,怎么办?
孙鹏:我们办理过一个案件,行贿方始终不认罪。行贿的还是现金,没有线上记录。受贿方承认,但行贿方不认,这就成了孤证,孤证是没法定案的。我们就考虑,行贿方是公司,肯定是公司出钱行贿,对公账户的钱都是可查的,怎么能够从公司把钱取出来再进行行贿?后来我们发现,这里存在虚开发票“套钱”的行为。公司和一家虚开发票的公关公司签了虚假合同,公司把钱款打给公关公司,公关公司再通过私下账户把合同款转回给公司控制的其他账户。这些钱款,就可以用于行贿。
南方周末:我注意到白皮书里,也提出了“行贿受贿一起查”。
孙鹏:大厂员工里有一些贪腐的人员是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是“技术宅”,社会经验不足。他们到了公司,一开始也想用自己的技术挣钱,但他们身边慢慢就出现了“围猎者”。“围猎者”的行为也一样可恶,可以说,“围猎”对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不仅要查受贿,也要查行贿。不仅受贿者要退回赃款,行贿者也要退回因行贿而获得的不当收益。
提前介入侦查
南方周末:大数据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发挥作用?
孙鹏:我们建立了互联网企业反商业腐败案件数据库,把案件中的证据全部录入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可以进行比对,发现案件线索。刚才我分享的虚开发票“套钱”的案件,我们是通过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聊天记录比对,发现他们有几个群组,提到哪个项目给谁结多少钱,给多少返点等,对我们追捕漏罪有很大助力。再介绍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案例。当时办案的难点是,我们查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侵入了被害公司电脑,但这只能找到电脑与电脑之间的关系,无法确定人与电脑的关系。也就是说,侵入被害方电脑时,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在使用他的电脑,这个难以证明。后来,检察官通过底层数据恢复,得到了一个外卖记录,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电脑进行攻击的时间内,他在电脑上点了杯咖啡,留的电话是他自己的,这就建立起了人与电脑的关系。
南方周末:运用大数据办案,这对检察官的专业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
孙鹏:这是海淀检察院的特色,我们办理科技网络犯罪的检察官除具备法学知识外,还要具备电子证据侦查和计算机相关知识才行,办理经济金融案件的检察官,也有很多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
南方周末:注意到白皮书里还提到了一个“双报案”机制,向企业提供报案同时申请检察监督介入服务。这个怎么理解?
孙鹏:“双报案机制”,就是对于相对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公安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有时候,即便案件能够达到立案标准,但和批捕标准、起诉标准和判决标准还是不一样。这种机制能够在案件爆发后的“黄金时间”,更及时地收集和固定证据,有力地指控和证明犯罪。从2025年6月16日开始,在海淀区三个聚集互联网企业的街镇,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保护聚能协作联络站”。联络站是由海淀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文旅局等8家单位,以“找到一家就等于找到大家”为理念,直接受理并办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执法司法难题。
南方周末:办理个案之外,作为检察机关,还能做什么?
孙鹏:我们办案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处理个人,还要找到个案里的管理漏洞。近五年,针对商业腐败行为,我们向九十多家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此后,还会进行回访。对于向报案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主要关注企业是否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查漏补缺,是否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是否在员工中根植了阳光履职、廉洁从业的理念,这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既要“治已病”也要“治未病”的社会治理追求。对于一些类案,我们会集中给公司发放风险提示函。比如“618”购物节前,在我们给电商平台准备的提示函里,梳理出了一些风险点,比如强化异常交易识别机制;加强补贴发放审核力度;建立平台商户惩戒体系;完善平台规则与商户准入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