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因涉嫌受贿案,于近日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庭审中,肖星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 **案件概述:**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被指控在199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
⚖️ **庭审情况:** 庭审中,肖星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
🗓️ **案件进展:**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案件影响:** 此案的审理结果将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以及金融行业的廉洁风气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反腐败斗争提供警示和借鉴。
⚠️ **警示意义:** 此案再次警示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庭审中,肖星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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