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意见,旨在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意见的核心在于巩固和提升“三零”服务,即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此次政策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同时,政策强调提高“三零”服务质效,明确了低压用户办电的时限要求,以及涉及电网升级改造时的配套建设和备案流程。此外,政策还创新了“三零”服务模式,通过“扫码用电”等方式,为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提供便利,助力乡村振兴和消费活力。
💡 扩大“零投资”范围:政策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的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从而降低民营企业的用电成本,优化用电体验。
⚡ 提高“三零”服务质效:政策明确了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的时间限制,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涉及电网升级改造的情况,供电企业需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并明确工程完成时限,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确保用户用电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 创新“三零”服务模式:针对春灌秋收、地摊夜市等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将配合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便民接电点,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以支持乡村振兴和激发消费活力,提升用户用电的便利性。
【两部门: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财联社6月3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拓展“三零”服务对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三零”服务质效。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无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涉及10千伏及以上公共电网升级改造的,供电企业应同步建设配套电网,及时保障用户用电需求,电网升级改造工期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规定的,应明确工程完成时限,并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备案。创新“三零”服务模式。对于春灌秋收、炒茶烤烟、地摊夜市等场景中的临时性、流动性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应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便民接电点规划建设,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为群众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激发消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