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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2020年在贵安奥特莱斯周大福购买两条金项链,今年5月在东百中心周大福门店保养时发现项链过火后发黑,鉴定后疑非黄金材质。张女士要求退货并按“假一赔三”赔偿,但商家以商品售出五年,不排除被调换可能为由,暂未解决。律师建议张女士提供微信支付记录、购物小票等辅助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投诉举报,若证实周大福存在以次充好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假一赔三”。
💰张女士2020年在贵安奥特莱斯周大福门店购买了两条金项链,五年后在东百中心周大福门店保养时,发现项链过火后发黑,经鉴定确认并非黄金材质。
⚖️张女士要求退货并按照“假一赔三”的标准进行赔偿,但东百中心周大福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商品已售出五年,不能排除项链部件被调换的可能性,公司需要核查后再做回复。
👨⚖️福建律师李洋建议,张女士可以提供微信支付记录、购物小票等记录作为辅助性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投诉举报。若能够证实周大福销售的商品存在以次充好等行为,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假一赔三”。
市民张女士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她于2020年在贵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的周大福门店购买了两条金项链,今年5月,她将这两条项链送至东百中心周大福门店进行保养和修复时,却发现链子过火后发黑,经鉴定确认并非黄金材质。张女士要求退货并按照“假一赔三”标准赔偿,但至今未获解决。对此,东百中心周大福门店的工作人员说,因为商品已售出五年,不能排除项链部件有被调换的可能,公司将在核查后再做回复。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表示,若张女士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实购买周大福商品的情况,商家应通过自身系统核实信息,而非将系统疏漏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李洋建议,张女士可以拿微信支付记录、购物小票等记录作为辅助性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举报。若能够证实周大福销售的商品存在以次充好等行为,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假一赔三”。
来源: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