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苏州市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土地房产利用等方面,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措施包括限制办公用房新增、延长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化公务接待安排、盘活闲置土地房产等方面,旨在加强资源节约和成本控制,推动政府过紧日子,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 **限制办公用房新增**: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得新增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旨在控制办公用房规模,避免资源浪费。
此举意在控制机关办公用房规模,避免不必要的扩张,减少财政支出。同时,也鼓励机关单位合理利用现有办公空间,提高空间利用率,减少浪费。
🚗 **延长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达到10年和行驶里程未达到10万公里原则上不予更新,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达到100%。
此举旨在延长公务用车使用寿命,减少车辆更新换代带来的资金支出,同时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降低碳排放,促进节能环保。
🏢 **优化公务接待安排**: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要提供同餐次职工餐菜品,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
此举旨在简化公务接待流程,降低接待成本,避免铺张浪费。同时,鼓励机关单位使用机关食堂,提高食堂利用率,减少餐饮浪费。
🔑 **盘活闲置土地房产**:闲置土地、房产等要采取置换、出租、拍卖等深化盘活利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停车位、室外卫生间及活动场所等要积极向社会开放,实现应开尽开。
此举旨在提高土地房产资源利用率,避免资源闲置浪费。同时,鼓励机关单位将闲置资源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
💡 **加强节能改造**: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光伏项目可建尽建。
此举旨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推动机关单位绿色发展。同时,鼓励机关单位利用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
格隆汇7月10日|据苏州机关事务公众号,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苏州市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明确:·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得新增租用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达到10年和行驶里程未达到10万公里原则上不予更新,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达到100%;·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公务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的,原则上要提供同餐次职工餐菜品;·闲置土地、房产等要采取置换、出租、拍卖等深化盘活利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停车位、室外卫生间及活动场所等要积极向社会开放,实现应开尽开。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光伏项目可建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