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遇一毒妇,心中尖刺难拔
1.初识
相识于学生时代,我先讨好的她。初识相爱,相识之初她可能更爱我,期间争吵不合适,我提出分手,对方不同意,觉得既然我先招惹她就不能离开。
2.接受对她好
多次争吵,多次分手无果,我开始接受,开始对她好。
3.同居准备结婚
开始同居准备结婚,期间也有争吵,我住进了她申请的廉租房。
4.结婚
结婚,我对她无话不谈,把所有对于我之外的朋友、家人的看法认为倾诉,畅谈。
5.离婚
结婚不到一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我配不上她想要离婚,她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致电我父母。要求我搬离,居住的房子为女方所有,房屋内家具,车辆首付,结婚三金,送她礼物均不退还,对方觉得这些应该作为房租抵用。我接受,离开。
6.抹黑
离开后,她把我曾经对她说的话,我告诉她对别人的看法,以及我一些不能说的秘密,找到哪些当事人(亲戚、朋友、同事)一一告知,导致生活发生了微妙的巨变。
7.总结
毒妇,好恨。不吐不快。一定要去找一个本身就很好的人,那种对你很好如果本身不好的人,需要谨慎考虑。
8.后记,幸运
离开半年,遇到了一个她,如实告知我的经历,她理解,我也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