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已被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杨子兴被指控在担任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他还被指控离职后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杨子兴曾担任甘肃省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以及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副省长等。
⚖️检察机关指控杨子兴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受贿罪。
💼杨子兴还被指控在离职后,利用其曾担任的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已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被提起公诉】财联社5月6日电,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子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子兴利用担任甘肃省定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定西市委书记,甘肃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