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促进技术创新与安全发展。该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强调发展与安全并重,支持技术研究与融合,鼓励在多个领域应用,并规范了相关许可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旨在推动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融合发展,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提升网络覆盖水平,促进相关数据依法开发利用,并鼓励国际合作。
🛰️ 明确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在境内使用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以及生产、组装、提供和销售支持境内直连卫星服务的终端设备。
💡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管理原则强调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平衡发展与安全。
📡 支持技术研究与融合:鼓励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技术研究,推动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融合发展,探索技术融合新应用新业态,构建系统完备的产业体系。
🚑 应用领域拓展:鼓励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野外作业和搜寻救援等领域应用,提高网络覆盖水平。
📜 规范许可与基础设施:要求向境内提供服务和终端设备接入境内公用电信网,以及在境内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取得相应许可和核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
【七部门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财联社4月30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以及生产、组装、提供和销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连卫星服务的终端设备的适用本规定。提出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规定》提出,支持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技术研究、卫星通信与地面移动通信融合发展,探索技术融合新应用新业态,构建系统完备的产业体系。鼓励通过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促进其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野外作业和搜寻救援等领域应用,支持相关数据依法开发利用,鼓励平等互利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定》要求,向境内提供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终端设备接入境内公用电信网和在境内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和核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