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白金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于7月5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白金明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7亿余元。本案将择期宣判。
👨⚖️ **检察机关指控白金明受贿罪**: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白金明在2002年至2023年间,利用担任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巡视员、司长,蚌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融资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7亿余元。
💰 **受贿金额巨大**:检察机关指控白金明受贿金额高达2.77亿余元,这表明其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的程度非常严重,对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 **案件将择期宣判**:本案将择期宣判,最终结果将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做出判决。
🏛️ **案件性质恶劣**:白金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
🚨 **警示意义重大**:白金明受贿案再次警示我们,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7月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白金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白金明利用担任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巡视员、司长,蚌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市长,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融资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白金明的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