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原子能法草案二审稿,重点关注核事故应急管理和原子能活动的保密制度。草案二审稿强调国家在核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并要求相关部门和核设施运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草案也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原子能活动提出了明确的保密管理要求。此外,草案还鼓励和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以推动聚变能的应用。
🚨草案二审稿强调国家在核事故应急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规定国家统筹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对核事故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草案二审稿明确了有关部门和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责任,要求它们依法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来提高应对核事故的能力。
🛡️草案二审稿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原子能活动提出了明确的保密管理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需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草案二审稿鼓励和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建立符合其特点的监督管理制度,以推动聚变能的应用,为解决人类能源问题提供支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原子能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完善核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了加强核事故应急管理,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一是国家统筹制定国家核事故应急预案。二是有关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草案二审稿明确,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受控热核聚变是解决人类能源问题的理想方案,目前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受控热核聚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国家建立符合受控热核聚变特点、促进核聚变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聚变燃料、聚变装置(设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