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旨在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以减轻企业负担。意见强调清理不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将政务服务转为中介服务,并明确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不得转嫁给企业。同时,鼓励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民政部门将配合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而发展改革等部门则将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的收费,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推动市场化改革。
🏢 清理不合规中介服务:各地区、各部门需清理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新增或将政务服务转为中介服务。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费用应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以减轻企业负担。
🤝 促进公平竞争: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从而促进公平竞争,为企业提供更优服务和选择。
🏛️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民政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支出。
💡 规范公用事业收费:发展改革等部门将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的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推动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国办: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财联社3月28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民政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