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强调券商应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以应对市场波动。指引明确了风险监测的职责分工和频率,要求每日进行市场风险监测,对高时效性业务可提高监测频率。此外,券商还应建立风险限额预警机制,制定超限处置流程,并在市场风险超限或显著波动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承受、对冲、降低仓位、止损等,以综合考量对自身及市场的影响。
📈 证券公司需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明确监测职责分工、频率及具体流程。业务单位承担直接风险监测责任,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层面整体风险监测。
⏰ 市场风险监测频率不低于每日,对风险时效性高的业务,在条件允许下可逐步实现更高频率的监测。
🚨 证券公司应建立市场风险限额预警机制,并根据风险限额的审批层级、类型和业务特点制定超限处置流程。
⚠️ 在风险限额超限或市场显著波动时,券商可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如风险承受、对冲、降低仓位、止损等,并综合考虑对自身风险敞口和市场的影响。
【中证协: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 市场风险监测的频率不低于每日】财联社3月28日电,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其中提到,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明确风险监测的职责分工、监测频率及具体流程。业务单位承担风险监测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门履行独立汇总监测职责,负责公司层面整体风险监测。市场风险监测的频率不低于每日,对于风险变化时效性较高的业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逐步实现更高频率的市场风险监测。证券公司应根据需要建立市场风险限额预警机制,并根据风险限额审批层级、限额类型、业务特点等因素,制定市场风险限额超限处置流程。证券公司在风险限额超限、市场发生显著波动等情形下,可根据实际市场环境、市场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形成风险承受、风险对冲、降低仓位、止损等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综合考虑对自身风险敞口的影响、对市场的潜在冲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