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多个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旨在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试点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允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以及简化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流程,由银行直接办理。此举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集中办理境外成员企业的本外币收付业务,简化了跨境资金管理流程。
🇨🇳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进行跨境收支业务,推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
【央行、国家外汇局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财联社3月13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