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6月25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被没收违法所得591.63元,罚款18638995.5元。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表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具有近年来频繁发现的“假外资”空壳企业特征,如无生产经营痕迹、无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仅为挂名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境外股东公司实控人为境内个人、资金快进快出等,资金汇入后通常快速结汇全额转移到疑似地下钱庄控制账户,形成循环操作。对于罚没金额,该企业存在非法汇入行为,违法金额合计28830000美元(折人民币186389955元),对此,按照其非法汇入金额10%的比例对其进行处罚,共处罚款18638995.5元。(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