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旨在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通知》发布后,部分地区先后发布征集公告;今年2月,广东多地密集发布收储公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6日,广东省共计15个城市发布收储公告对拟收储地块进行公示,共涉及地块200余宗,拟收储金额合计近400亿元。按照拟收储金额来看,规模前三的城市分别为惠州、珠海和肇庆,拟收储金额分别为127.5亿元、66.5亿元和49.3亿元;从拟收储地块数量来看,规模前五位分别为惠州46宗、肇庆37宗、汕尾19宗、江门18宗、云浮和梅州各15宗,城市能级普遍偏低。值得注意的是,拟收储地块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地级市下辖县级市,除商业和住宅用地外,也包含部分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等。对于城市能级较高的城市来说,拟收储地块中郊区地块数量占比更多,例如广州市拟收储的13宗地块中,花都区4宗、南沙区8宗、白云区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