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讯,湖南省长沙市,涉事司机张某喝酒后挪车被认定醉驾,因不服交警的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最终未能改变处罚结果。
据了解,2025年2月,张某在饮酒后与朋友聚餐后打车回家。然而,由于小区物业通知将进行水改封闭施工,张某需要将停放在施工区域的车辆挪至小区南门的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在挪车过程中,张某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保安随后报警。民警到场后,发现张某有酒驾嫌疑,并将其带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过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0.8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长沙市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吊销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对交警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服,遂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