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看到一个算比较合理的说法,大致意思为大妈自行摔倒,脚伸出去被爬犁钢管撞成骨折。那么这个就基本符合所有描述。
那么事情的定性就很清楚,园区,大爷,大妈 3 方责任,园区有没有隔离开道路,有没有防止游客摔倒措施?没有肯定最大,作为提供服务一方大爷其次,你爬犁钢管是否有保护措施,是否允许在这里行驶?大妈责任最低,无意滑倒。
那么问题很清楚,民事纠纷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大爷无论如何都不算见义勇为,大妈哪怕带一点小市民心态,要求垫付医疗费而且没有超过合理范围,与讹诈肯定靠不上边。
所以园区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作为赔偿主体先把民事纠纷解决掉。那些掐头去尾歪曲事实的自媒体,网警还追究责任追究责任。吉林方面该即可行动起来。本来政府公信力就广受质疑,还能任由无良自媒体网红抹黑?最后去重庆文旅下面网暴的群众们,还去道歉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