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原副省长王一新因涉嫌受贿1.29亿余元在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公开审理。起诉书指控王一新在2008年至2020年间,利用其在海南和山西的多个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巨额财物。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一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王一新在庭审最后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王一新被控受贿: 原黑龙江副省长王一新被指控在2008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总额高达1.29亿余元人民币。
🏛️ 职务便利: 王一新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农垦集团以及山西省政府担任要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和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 庭审过程: 庭审中,检察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王一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一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显示其对所犯罪行的承认。
📢 社会关注: 此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旁听了庭审,反映了社会对反腐败的高度关注。
被控受贿1.29亿余元,黑龙江原副省长王一新案一审开庭。
据央视新闻,2025年1月15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2005年5月至2023年下半年,王一新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一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一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一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