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副省长张祖林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指控张祖林利用其在云南省多个重要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目前,该案已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张祖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保障了张祖林的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张祖林被指控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丽江市市长、昆明市市长、玉溪市委书记以及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指控显示,张祖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张祖林的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确保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依法对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祖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祖林,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祖林利用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玉溪市委书记,云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