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11月初在淘宝平台上购买一台长虹4K电视,下单后(已发货,但未到收货地)发现这个“长虹4K”和长虹牌有些区别,疑似杂牌,遂联系商家退货,并联系快递拒收。虽然拒收是不用承担返回运费的,但我觉得因为我的原因造成商家损失,我就给了商家20元的补偿,算作一点心意,如图1。后来我不打算退了,就联系商家,好在电视机还在快递公司可直接送货到家。以上都是一些常规操作,未有异样,但接下来商家和平台的操作,直接刷新我的认知。
按理说电视机未退回,就未产生退回的邮费,那么先前我给商家的20元补偿,商家应该退给我,这是无可厚非的吧?而且,商家宣传买电视送音响,如图2,也开始耍起无赖不送了,这边答应着马上安排发货,那边就是不发,如图3。鉴于商家的反复扯皮,我就向淘宝客服投诉,此时已经离我购买日期一个多月。
二、沆瀣一气的商家和淘宝客服直接让我无语。淘宝客服“雍射嘉”回复我,称已多次联系商家,商家同意补发,并给我一个尾号11328的快递单号。这个快递是发给他人的重复单号,我是山东的,这个快递是发往河南的,如图3、图4。对此,我把证据照片全部提交淘宝客服投诉商家用假快递的行为,我还以为商家这种造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也应该是平台关注的重点,却万万没想到,淘宝选择了视而不见。
三、结语。作为一名消费者,我深知当前电商的不易,我对自己的要求是绝不做仅退款的龌龊行为,能好评就尽量好评,印象中仅有过一次差评。然而此次,面对商家的欺诈、平台的不作为,我突然意识到,淘宝走到今天不是偶然,从辉煌到没落、再到灭亡,也许只是时间问题,毕竟,在激烈的电商领域,消费者的选择众多,谁能真心对待顾客,谁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