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旨在规范集市计量管理,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的责任。主办者需建立计量管理制度,配备复核计量器具,并可设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对违规者追责。经营者需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定期送检,并严禁使用作弊工具。若经营者使用作弊计量器具构成欺诈,将适用“退一赔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以此保障消费者权益。
⚖️集市主办者需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经营者签订入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并配备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
⚠️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公示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者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同时,主办者有义务制止经营者使用作弊计量器具,不得包庇纵容。
📏集市经营者应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定期送检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并严禁使用作弊工具,若构成欺诈,将面临“退一赔三”的惩罚。

《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办法》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