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快递公司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然而,现实中‘不告而投’现象依然普遍,快递员未经沟通将包裹放在代收点或家门口,导致消费者需要额外花费时间和精力取件,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已对相关违规行为开具罚单,但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仍存在侥幸心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虽然快递协会指出,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投递到快递驿站或智能快件箱也是合规的,但目前仍需加强对快递员的规范管理,避免‘不告而投’行为的发生。
🤔 **新规明确禁止快递‘不告而投’:**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公司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服务站等代收点,否则将面临罚款。
📦 **‘不告而投’现象依然存在:**尽管新规已实施,但许多快递员仍未严格执行,未经用户同意将包裹投递至代收点,导致消费者需要额外花费时间和精力取件,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已开具118张罚单:**为规范快递市场秩序,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已对快递公司开具了118张‘不告而投’罚单,旨在警示和规范快递行业行为。
🤝 **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可投递至代收点:**快递协会指出,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投递至快递驿站或智能快件箱也是合规的,但前提是需要征得用户同意。
⏳ **快递员应加强沟通,避免‘不告而投’:**一些快递员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选择直接将包裹放置代收点,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引导快递员与用户充分沟通,避免‘不告而投’行为的发生。
快科技12月2日消息,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
该办法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属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可是目前来看,很多快递公司、快递员都没能贯彻执行这项规定,“不告而投”的情况依然频发。

明明人在家中,可快递员未上门,也没打电话沟通,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或家门口,物流还显示“已签收”。
很多消费者明明支付了快递费,却还要自己专门去代收点区间,浪费时间且不方便、不安全。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已经开始处理此类事件,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邮政管理局已向快递公司开具“不告而投”罚单118张。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快递协会日前就“不告而投”行为发文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并非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经常出现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
不管是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都是可以的。
即便如此,还是很多快递员并不愿意与消费者沟通,直接放代收点,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希望在有关部门的整治下,此情况能够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