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李吉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此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信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案件的进展备受关注。
🤔检察机关已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李吉平涉嫌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检察机关指控李吉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财联社11月22日电,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吉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