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中国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龙飞利用在多个国企任职期间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目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飞已被告知诉讼权利并接受讯问。
🔎龙飞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龙飞利用在中国航天机电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和中国南方电网等单位任职期间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龙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飞已被告知诉讼权利并接受讯问。
🛡️此案表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依法对龙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财联社11月21日电,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