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存量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就同一套存量住房分别向购房人发放贷款,申请借款人需同时符合相关条件,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
🎈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是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针对同一套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分别向购房人发放的住房贷款。购房人需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并同意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
💼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资料,需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准备两份不同的资料,以满足双方的要求,确保贷款申请的顺利进行。
📅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或管理规定办理。这为该业务的实施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并对可能出现的未明确事项提供了处理依据。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面向存量住房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存量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就发生交易的同一套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分别向购房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存量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同意以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作为共同抵押权人,将所购住房设定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申请资料分别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要求提供。通知自2024年10月8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或管理规定办理。